公交车长薪酬标准调整,人均月增加213元
时间:2017-10-21 13:0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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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》的文件颁布后,公交集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,根据《通知》要求,我市市区执行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。为落实《通知》规定,集团根据我市公交改革发展实际,结合我市公交车长薪酬管理规定,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公司化线路车长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。
本次调整针对车长基础工资、加班工资两项,其中基础工资增加120元,加班工资增加93元,两项共计增加213元。
为做好车长薪酬标准调整工作,集团专门出台了文件,总经理王克喜要求财务人员深入到每个场站,向车长解答询问,做好政策宣讲和解释工作,让每位公交车长明白政策,感受到公交发展带来的实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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