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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卡换卡和退卡规定

时间:2014-12-31 15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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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卡换卡、退卡规定

 为进一步规范IC卡管理工作,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,对IC卡退卡工作规定如下:

1、持卡人不想使用IC卡,办理退卡时,需本人持所属IC卡,于每月15到市公交集团IC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,卡片经工作人员鉴定,符合要求的,工作人员对退卡人进行登记,进入退卡程序,待IC卡收费系统查询核对,相关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同意,依据系统显示数据于7个工作日后,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当事人给予办理退款手续。

2、如IC卡出现折断、打孔、卷角、裂开、浸泡、损等现象或人为造成IC卡不能正常使用的,不能办理退卡业务。

3、乘客每人每次退卡张数不能超过一张。

4、公司员工应做好IC卡的宣传和销售工作,不能以任何理由替代相关人员到IC卡管理中心办理退卡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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